建水县县管专家选拔公告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着力集聚爱国奉献各方面优秀人才,更好地发挥人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用,根据《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<建水县专家管理服务办法>的通知》(建室字〔2020〕7号)规定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管专家选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县管专家从全县国有企事业单位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、农业农村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推荐遴选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申报。
已经入选省委联系专家、州管专家的,不再作为申报县管专家人选,直接纳入我县专家服务范围开展联系服务工作。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在政治立场、政治方向、政治原则、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。
2.一般60周岁以下,大学专科以上学历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。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家,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。
3.学识渊博,技艺精湛,勇于创新,造诣较高。
4.社会和同行认可度高,在县级同类人才中具有领先地位、发挥表率作用。
5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作风正派,思想品德、职业道德良好,责任感、使命感较强。
(二)分类条件
推荐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外,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入选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以上杰出人才。
2.入选省“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(高层次人才、高端外国专家、人文社会科学人才、产业人才、青年人才、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)、“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”(科技领军人才、云岭学者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、首席技师、教学名师、名医、文化名家、青年拔尖人才)、“兴滇人才奖”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省级杰出人才。
3.入选“建水系列”人才(建水文化名家、建水教学名师、建水名医、建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、建水首席技师、建水拔尖乡土人才、建水县领军企业家)的县级优秀人才。
4.新闻作品、文学艺术作品及文艺创作获国家级奖励,或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力,对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、保护,弘扬民族文化精神方面贡献突出。
5.科技成果、科研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,或州级二等奖以上、州级重点课题立项,实现科研、技术成果转化较好,对推动建水经济社会发展、科技进步贡献突出。
6.学术或技术水平在县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,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学科(学术)带头人,在攻克技术难关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贡献突出。
7.在信息、金融、财会、外贸、法律、规划设计、医疗卫生、环境保护等领域,为推动建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,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。
以专职或兼职形式在建工作的以下人员:“两院”院士、入选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、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人选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等国家级杰出人才,入选“兴滇人才奖”的省级杰出人才,由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党委(党组)统一向县委组织部报送(以后每年12月初统一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年度新增名单),经县委审定后直接列为县管专家,不再组织评审,由县委组织部按年度发文确认。
申报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《2020年建水县县管专家推荐表》纸质、电子档各一份。
(二)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,个人所获专业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。
(三)符合直接列为县管专家条件的,不用填报《2020年建水县县管专家推荐表》,只需填报《2020年直接列为建水县县管专家人选汇总表》,并提交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,个人所获专业资格证书、荣誉证书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。
四、选拔程序
(一)发布公告。11月10日前,通过网络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告。
(二)推荐上报。11月11日至11月30日,各乡镇党委、县级各部门及驻建单位党委(党组)组织单位、行业、领域符合条件人员申报,研究提出推荐人选,并按干管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意见〔非公组织专家征求主管部门,农业农村、无固定单位专家征求乡镇党委意见〕,经行业主管部门党委(党组)研究后,由各单位按对应类别报送县委宣传部、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、县教育体育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、县卫生健康局7家县级行业主管部门。
(三)行业评审。12月15日前,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,明确行业评审办法,开展行业评审,按专家业绩贡献从大到小排名,各提出6—10名的初步人选报县委组织部(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其中,教育类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;医疗卫生类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;农畜林、农村实用类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;新闻文化艺术、人文社会科学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、县司法局、县财政局、县文化和旅游局、县社科联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;工程技术类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其中,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工业企业领域专家的评审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建、交通、水务、环保等领域专家的评审,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水务局、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;企业经营管理类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、县工商联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;高技能人才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、县紫陶产业发展中心、县紫陶园区管委会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。
(四)研究确定。12月30日前,县委组织部汇总初步人选名单,研究提出建议人选,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,报县委审定。
(五)公示发文。县委审定的县管专家名单,通过县级媒体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没有重大不良反映的由县委组织部发文,并颁发《建水县县管专家证书》。
五、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
(一)教育类
牵头部门:县教育体育局
联 系 人:瞿桥会
联系电话:0873—7613957,13887319022
地 址:建水县行政中心人大办公楼三楼306室
电子邮箱:33375922@qq.com
(二)医疗卫生类
牵头部门:县卫生健康局
联 系 人:胡秋琼
联系电话:0873—7652796 ,15126210995
地 址:建水县福康路294号一楼
电子邮箱:602651384@qq.com
(三)农畜林、农村实用类
牵头部门: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
联 系 人:普有春
联系电话:0873—7612255,13577310797
地 址:建水县碗窑路66号四楼405室
电子邮箱:935991786@qq.com
(四)新闻文化艺术、人文社会科学类
牵头部门:县委宣传部
联 系 人:何屏
联系电话:0873—7660091 ,13608739939
地 址:建水县委大楼五楼508室
电子邮箱:1193749719@qq.com
(五)工程技术类
牵头部门1: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
联 系 人:李绍才
联系电话:13508735086
地 址:建水县政府大楼四楼
电子邮箱:2694536065@qq.com
牵头部门2: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联 系 人:赵艳梅
联系电话:0873—7618621,13887310080
地 址:建水县仁和路33号五楼
电子邮箱:1625683979@qq.com
(六)企业经营管理类
牵头部门: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
联 系 人:李绍才
联系电话:13508735086
地 址:建水县政府大楼四楼
电子邮箱:2694536065@qq.com
(七)高技能人才类
牵头部门: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联 系 人:李涛
联系电话:0873—7612298,13987338278
地 址:建水县福康路306号二楼
电子邮箱:1036872716@qq.com
《2020年建水县县管专家推荐表》等表格可以联系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获取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即按程序取消相关资格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。未尽事宜,由建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联系电话:0873—7707262。
特此公告
建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1月10日